1、本保单保险责任扩展至商户及工作人员。附加以下条款:
⑴ 电梯责任条款;
⑵ 火灾爆炸责任条款;
⑶ 急救费用条款;
⑷ 救火费用条款;
⑸ 广告招牌及装饰物责任条款。
2、其中每次事故每人人身死亡赔偿限额60万元,残疾赔偿限额60万元,医疗费5万元,每次事故财产损失赔偿限额30万元。误工费按照现今浙江省标准,以不超过实际损失为准。
3、保险时间自2013年3月3日—2014年3月2日
4、发生保险事故后,需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公司,超过时间保险公司有权不予受理。
财产综合保险
1、本保单承保标的为浙江濮院羊毛衫城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一区、二区、三区、交易中心商铺,每间商铺总保额60万元,按估价承保,其中存货保额为50万元,固定资产保额10万元(包括经营户的装潢物及用于经营的设施、设备)。
2、本保单若不足额投保,出险时按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比例赔付。
3、对于简易建筑中放置的财产及露天堆放财产,以及店门口(室外)或两幢商铺之间的罩棚下的存货保险人不承担。
4、附加盗窃、抢劫扩展条款,每户保险金额4万元。
5、 由于使用暴力手段进出保险标的坐落地址或被电子监测系统记录的,并经公安部门证明确系盗窃或抢劫行为造成保险标的损失,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。
6、发生保险事故后,需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公司,超过时间保险公司有权不予受理。
7、保险时间自2013年3月3日—2014年3月2日
发生保险事故请及时与公司办公室联系。
联系人:周先生 电话:0573-88812327
浙江濮院羊毛衫城发展股份有限公司